质检总局重申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督查工作发布时间:2015-07-29 09:31:27 发布人:信息员
7月28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办公厅5月1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督查工作的通知,今日在其网站上又重申该通知。通知显示,质检总局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对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梯安全开展督查调研。
通知显示,此次督查的重点为:各地大会战动员部署情况,工作机构、方案、人员、经费等落实情况,电梯应急处理平台建设计划和实施情况,企业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各地工作中的亮点和遇到的问题等。
督查方式为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重点督查省级质监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至少到2个市(区、县)基层质监部门了解大会战进展情况。选择部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了解隐患排查进展情况,以验证大会战工作是否部署和落实。
通知还显示,此次共组成9督查组,对11个省级质监部门进行督查。分组情况见附件。总局领导将适时对有关省市进行督导调研。
通知要求,督查组应深入基层和一线,具体了解各地工作实情,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督查组联络员负责与被督查的省级质监部门联系,告知督查行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督查结束后提交督查报告。督查组应认真总结督查情况、典型案例、好的经验等,及时发至宣传组,加大宣传和报道力度。督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质检总局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减少对督查地日常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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