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成绩公布发布时间:2015-08-03 09:58:37 发布人:信息员
日前,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2013-2014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2015年第89号),根据考核结果,上海、广东同属A级,北京、天津、河北等14个省级政府获得B级,内蒙古、吉林等15个省级政府获得C级。
2013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47号文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根据该办法,质检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旅游局等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14年7月至11月对2013年至2014年度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
在考核中获得A级的省级政府为上海市和广东省。获得B级的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获得C级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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