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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09 14:48:56 发布人:本站
认监委官网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
认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认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认标)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情况及管理要求,本次申报的重点领域包括:
(一)认证认可基础通用标准。
(二)管理体系认证标准。重点支持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相关的合格评定标准;支持针对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认证认可技术的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工具,或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的标准;鼓励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三)服务认证标准。重点支持服务认证领域的基础类、工具类标准,鼓励制定关于服务认证规则制定要求、服务认证评价方法、服务认证机构运行要求等方面的通用性标准。优先推动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开展的服务认证领域和有助于服务业同其他业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认证标准。
(四)产品认证支撑标准。重点支持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的方法标准和监管体系构建的支撑标准,以及无人机、机器人、物联网、互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的认证方法与支撑标准。
(五)检验检测标准。重点支持提升食品农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的标准。完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等制度的标准。
(六)其他符合认标管理范围的标准。
二、申报单位及人员条件
(一)标准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认标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资源保障、研发条件以及工作制度和环境,能够保证按时完成认标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负责人应具有4年及以上与所申报认标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及《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熟悉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三)申报负责人正在承担两个及以上标准制修订或有超期未完成制修订工作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立项。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本次标准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标准申报单位应登陆认证认可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rbtest.cnca.cn),填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并提交标准草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列明的认标申报范围,提交认标立项申请。
(二)《建议书》中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标准制修订优势,并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标准制修订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三)本次申报工作要求上报标准草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及技术路线等(字数不限)。
(四)科研课题输出标准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填报的《建议书》中明确列出科研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并由本单位审核确认,该类标准原则上经费自筹。
五、其他事项
申报联系人:傅斌友、李喜俊
联系电话:010-65994423、65994453
E-mail:[email protected]
申报平台联系人:梁春健
联系电话:010-65009141转153
认监委 2019年9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来源:认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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