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

欢迎您访问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官方网站

0531-88961718/0531-8655081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伪造认证证书参与投标,一公司被处罚款3万元

发布时间:2022-04-12 10:07:54 发布人:本站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青市监标处罚〔2022〕3号

 

当事人:天津市美瑞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21年12月15日,本局接举报线索,天津市美瑞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伪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参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组织的投标活动中使用了该证书。经查询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查无此证书,为进一步核实该证书来源,2021年12月15日本局向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协助调查函。2022年1月6日,本局立案予以调查。1月19日收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该认证证书确为天津市美瑞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1月27日,执法人员到天津市美瑞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1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人施爱莉(身份证号:120*************87)进行询问。当事人表示上述证书是在2021年11月13日投标活动中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为了投标便由工作人员伪造了某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经查,案件事实:

当事人伪造了某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在投标活动中作为资质文件由当事人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提供。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翟中尚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2022年1月27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3.2022年1月28日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涉案认证证书复印件、当事人资质投标文件照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查询截图,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证明当事人伪造认证证书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无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告知情况:已告知,当事人无意见。

 

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伪造认证证书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规定;

综上,当事人伪造认证证书的行为,根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当事人罚款3万元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或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4月6日

上一篇:各相关检测机构注意:警惕被骗!这些都是非法社会组织

下一篇:官方答复|关于“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的相关规定区别

相关推荐
我们的服务
计量校准服务
产品检测服务
特种设备检测服务
体系认证
服务认证
产品认证
技术服务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走进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
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简介
招聘中心
组织架构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联系方式
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
服务咨询
电话:1591009598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9号荣盛时代国际B座912室
关注我们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

Copyright © 200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

营业执照公示     技术支持: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品牌部

XML 地图